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3-12-06
党务公开工作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1、制定目录。参照区委党务公开内容,科学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规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和承办股室等,并交区委党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2、实施公开。各党支部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将拟公开的内容上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意见。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4、处理反馈。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作出处理或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同时注重运用公开成果。
5、归档管理。所有党务公开的原始纸质文件、影像资料、活动记录等必须统一交局党务公开办公室归档备查。